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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解读

简化合伙企业外汇管理 便利外商直接投资

    为规范和完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管理,促进外商直接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1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12年12月17日起实施。
    《通知》在整合近年来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基础上,对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大幅简化管理流程,便利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投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所涉外汇管理以登记为主,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必要的外汇登记和出资确认手续后,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外汇账户开立、资金购付汇等相关外汇业务。
    二是简化和规范外汇登记和外汇账户管理。
    三是规范外国合伙人出资确认登记。
    四是提升监管手段,有效防范风险。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要通过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查询登记信息,并及时、准确地向外汇局备案或反馈信息。
    朗升顾问认为, 《通知》的出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促进投资便利化和加强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有益探索,也是转变外汇管理理念与方式的重要内容,在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
    广州市及其佛山分公司分别成立于2005年和2007年,专注于公司注册与管理、知识产权注册与维护。专业、诚信服务,凭借广泛的服务范围和服务网络,协助外商在中国投资,为客户提供广州注册外资公司广州注册中外合资企业广州注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广州注册代表处,以及在佛山注册外资公司佛山注册中外合资企业佛山注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佛山注册代表处;申请外国人在中国居留等专业服务,详情可登录该公司网址www.finerise-hk.comwww.finerise-hk.cnwww.frcf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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