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一、核准和审批权限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实行政府逐项核准和审批登记制度。投资总额大小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分类是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核准和审批外商投资企业权限的主要依据。
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一)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基本程序
1、项目核准。中方或外方投资者可以通过各种途径选择合资(合作)者,在了解合资(合作)者的业务范围和资信状况,确定合作意向后,由中方投资者编写项目申请报告,报审批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或地方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核准后,中外投资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登记,以保护名称专用权和防止重名。
2、合同、章程的申报审批及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获得项目核准后,由中方投资者将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报送审批部门(商务管理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在收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章程等文件之日起,90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在45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经批准后,由商务部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营业执照的申领。中外投资者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署日期为合资(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二)设立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基本程序
外国投资者设立独资企业,可委托“朗升顾问”办理申请和报批等事项。在有关部门的项目核准后,只需填写《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向商务管理部门申请报批。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商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经批准后,由商务管理部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还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到银行开立外汇及人民币账户;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办理海关登记;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管理登记;到商检局办理商检登记;到劳动局办理招工、招聘手续,境外人员就业手续等。
三、“朗升顾问”能提供 “一条龙服务”
为方便中外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朗升顾问”能为您提供一条龙的专业性服务。例如:
1、提供企业设立前期顾问咨询;
2、协助选择地址;
3、编制项目建议书并代理上报;
4、代办企业名称登记;
5、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拟合同、章程,
6、代办申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海外登记等;
7、更多专业服务请直接咨询本公司专业顾问。(24小时咨询热线:0757 8312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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